首页 / 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十四条第六章 许可证空白证书签证章及档案管理第三十四条签证专用章、空白证书、错、废证及许可证档案实行专人专柜(室)保管,严防丢失、损坏、盗用。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