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许可证空白证书签证章及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空白许可证书的征订印制、发放工作由许可证局统一管理。各发证机构接收空白许可证书后应立即组织验收,验收工作需由二人同时在场,验收无误后登入台帐并填写验收记录报许可证局。凡包装箱铅封损坏的应开箱对箱内许可证进行检查,发现丢失应立即封存,做出书面纪录并书面报许可证局进行处理。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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