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十条第六章 许可证空白证书签证章及档案管理第三十条各发证机构的“进、出口许可证专用章”及“纺织品配额证书专用章”由许可证局统一刻制并核发。各种签证专用章应专人保管并监督使用。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