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发证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进出口商品许可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并使用财政部监制,许可证局统一发放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专用收费收据”。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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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