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六条第五章 财务管理第二十六条许可证局受财政部和商务部委托作为执收单位,对许可证收费实行统—管理。各发证机构受许可证局委托负责收缴许可证手续费,是委托执收单位。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