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经商务部授权统一管理全国的许可证签发工作,向商务部负责。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