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经商务部授权统一管理全国的许可证签发工作,向商务部负责。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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