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十八条

第三章 各发证机构职责

第十八条

各发证机构要面向企业宣传贯彻国家的外经贸方针政策,并对企业提供服务。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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