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签发工作的管理,使签发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技术化,维护正常的外经贸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国家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签发工作的管理,使签发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技术化,维护正常的外经贸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国家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