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签发工作的管理,使签发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技术化,维护正常的外经贸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国家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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