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时,被监督的单位和执法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