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立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