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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