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