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内部监督第十条案件调查终结,在报行政负责人审查决定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将全部案件材料送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初步意见。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