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第十四条

第四章 培养与培训

第十四条

建立国家、省(区、市)、高等学校三级思政课教师培训体系。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开展国家级示范培训,建立思政课教师教学研究交流平台。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教学研讨,保证思政课专职教师每3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新入职教师应参加岗前专项培训。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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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