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第十条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十条

主管教育部门应当加大高等学校思政课校际协作力度,加强区域内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柔性流动和协同机制建设,支持高水平思政课教师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思政课教学工作。采取派驻支援或组建讲师团等形式支持民办高等学校配备思政课教师。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