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九条

第九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迁移气象台站的,应当按照《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迁移、撤销本部门或者本系统气象台站的,迁移、撤销后3个月内应当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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