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不符合重要气象设施建设规划要求,未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征求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的,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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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