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气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实施,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气象标准、规范和规程。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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