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应当由国际发展合作署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际发展合作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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