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法制机构认为案件中事实不清的,可以要求调查机关作出解释、说明。必要时,法制机构可以直接向有关单位及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制定机关国际发展合作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