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鼓励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普法宣传,督促指导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并接受社会监督,为遭受网络暴力信息侵害的用户提供帮扶救助等支持。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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