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第二十条第四章 信息和账号处置第二十条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发布推广、互动评论等全过程信息内容安全审核机制,发现账号跟帖评论等环节存在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及时采取举报、处置等措施。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