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