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第十二条

第三章 预防预警

第十二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下细化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规则,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特征库和典型案例样本库,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络暴力信息的识别监测。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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