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十二条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本办法有关期间的规定,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均按自然日计算。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行政处罚文书在期满前邮寄的,视为在有效期内。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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