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九条
第七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结案和归档
第六十九条
旅游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15日内,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将案件材料立卷,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一案一卷; (二)与案件相关的各类文书应当齐全,手续完备; (三)书写文书用签字笔或者钢笔; (四)案卷装订应当规范有序,符合文档要求。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结案和归档
旅游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15日内,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将案件材料立卷,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一案一卷; (二)与案件相关的各类文书应当齐全,手续完备; (三)书写文书用签字笔或者钢笔; (四)案卷装订应当规范有序,符合文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