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七条
第七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结案和归档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结案: (一)行政处罚决定由当事人履行完毕的; (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完毕的; (三)不予处罚或者免予处罚等无须执行的; (四)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五)旅游主管部门认为可以结案的其他情形。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结案和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结案: (一)行政处罚决定由当事人履行完毕的; (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完毕的; (三)不予处罚或者免予处罚等无须执行的; (四)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五)旅游主管部门认为可以结案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