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六条

第六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六条

旅游主管部门和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的规定,不得非法自行收缴罚款。 罚没款及没收物品的变价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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