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管辖。 旅行社组织境内旅游,旅游主管部门在查处地接社的违法行为时,发现组团社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或其副本送组团社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违法行为的处罚,由组团社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管辖。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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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