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卫星网络国际申报简易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八条
第八条
卫星网络的国内协调地位依据卫星网络资料受理时间的先后确定,必要时还应统筹考虑卫星工程规划和论证等因素。卫星网络的国内协调根据其协调地位开展,并遵循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无规划让有规划的原则。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卫星网络的国内协调地位依据卫星网络资料受理时间的先后确定,必要时还应统筹考虑卫星工程规划和论证等因素。卫星网络的国内协调根据其协调地位开展,并遵循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无规划让有规划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