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卫星网络国际申报简易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涉及卫星网络的国际协调、登记和维护以及本规定未规定的其他事项,按照《卫星网络申报协调与登记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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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卫星网络国际申报简易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