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章 种子标签第五条种子标签是指印制、粘贴、固定或者附着在种子、种子包装物表面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