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章 制作要求第三十条进口种子应当在原标签外附加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文标签和使用说明,使用进(出)口审批表批准的品种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生产经营者。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