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制作要求

第三十条

进口种子应当在原标签外附加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文标签和使用说明,使用进(出)口审批表批准的品种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生产经营者。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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