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制作要求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印刷品,应当为长方形,长和宽不得小于11厘米×7厘米。印刷品制作材料应当有足够的强度,确保不易损毁或字迹变得模糊、脱落。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