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章 制作要求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印刷品,应当为长方形,长和宽不得小于11厘米×7厘米。印刷品制作材料应当有足够的强度,确保不易损毁或字迹变得模糊、脱落。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