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二章 种子标签

第十七条

信息代码以二维码标注,应当包括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或进口商名称、单元识别代码、追溯网址等信息。二维码格式及生成要求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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