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章 种子标签

第十六条

检疫证明编号标注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或者植物检疫证书编号。 进口种子检疫证明编号标注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编号。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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