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章 种子标签第十六条检疫证明编号标注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或者植物检疫证书编号。 进口种子检疫证明编号标注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编号。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