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通知 / 第四十七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七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研究者在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 科技部 中医药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