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第三章 伦理审查第三十条伦理审查工作应当坚持独立性,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伦理审查委员会的伦理审查过程及审查决定。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 科技部 中医药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