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 科技部 中医药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