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订单农业合同规范指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指引所称订单农业,是指生产主体与收购主体通过订购合同来安排农产品生产的一种农业产销模式。农产品生产主体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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