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订单农业合同规范指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五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

农产品生产主体可以要求农产品收购主体将其在相关广告和商业宣传中承诺的“保底收购价格”、“技术指导服务”、“灾害补偿”等对合同订立有重大影响的内容写入合同。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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