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情报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 第二节 岗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十六条

完成培训后,受训人所在民用航空情报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每位受训人岗位培训记录。 岗位培训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岗位培训教员,培训情况,考试考核、评价,培训结论等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0年。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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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情报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