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情报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条

第四章 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 第二节 岗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十条

开展岗位培训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按照规定制定相应的岗位培训计划; (二)按照培训大纲开展培训工作; (三)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标准对受训人进行考试考核; (四)适时对已完成的培训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并评估,提出改进培训工作的意见; (五)按规定上报年度岗位培训情况; (六)按照规定保存培训记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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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情报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