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情报培训管理规则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情报培训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三章 岗位培训第十三条新技术培训是指为掌握民用航空最新的科学技术、技术标准或者设备使用而进行的不定期培训。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