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总承包单位选择及合同要求

第九条

总承包投标文件应当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和技术特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初步设计的优化建议; (二)项目实施与设计施工进度计划; (三)拟分包专项工程; (四)报价清单及说明; (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技术方案; (六)以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 (七)以项目法人和总承包单位的联合名义依法投保相关的工程保险的承诺。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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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