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总承包管理

第二十一条

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设计与施工的协调,建立工程管理与协调制度,根据工程实际及时完善、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案,合理调配设计和施工力量,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