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总承包管理第二十一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设计与施工的协调,建立工程管理与协调制度,根据工程实际及时完善、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案,合理调配设计和施工力量,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