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隧道(以下简称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承包),是指将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实施的承发包方式。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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