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章 总承包管理

第十八条

总承包单位依据总承包合同,对施工图设计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总责。负责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法人完成征地拆迁、地方协调、项目审计及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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