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第三十条擅自在动物园内摆摊设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