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动物园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人、管理人员和动物的安全。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游人的管理,严禁游人在动物展区内惊扰动物和大声喧哗,闭园后禁止在动物展区进行干扰动物的各种活动。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动物园的管理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人、管理人员和动物的安全。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游人的管理,严禁游人在动物展区内惊扰动物和大声喧哗,闭园后禁止在动物展区进行干扰动物的各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