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章 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第十二条动物园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进行。动物园的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竣工后按规定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